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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民间“灯文化”

发布时间:2019-02-20 10:52:53  来源:福州晚报

福州民间“灯文化”

  (一)

  福州人对“灯”,有着特殊的情感,把“灯”视为生活中不可缺的一种社会文化现象。因为“灯”在福州人的方言中,念“丁”,“灯”与“丁”谐音。而“丁”又与人口生育有关,称“人口”为“人丁”。在古代,人口的多少是一个家庭劳动力与传宗接代的关键。所以,人们把这种朴素的感情通过“灯”来表达。至今,凡是搬迁新居,许多人都喜欢在阳台上挂两盏大红橘灯,而“橘”又意味着“吉”,“橘”灯谐音为“吉登”。每逢新春佳节到来之际,新婚的女家便会派人用两根又长又粗的甘蔗扎上红纸作为“扁担”,挑着“红灯”送往男方家,期望早日生贵子。

  福州的花灯作为一种精美的手工艺品,已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制作历史已有八百多年之久。据宋代《三山志》卷四十“土俗类”记载:“福州的元宵节燃灯的习俗早由唐代先天(712—713)开始,当时地方官府决定放假三天,政府衙门以及各大寺院诸如乾元、万寿、庆城都张挂球灯、莲花灯、玻璃灯、百花灯等,品种繁多,工艺精美,画面丰富,绘有山水、人物、飞禽走兽,透明度强。衙门张挂的大灯笼,井径丈余,簇百花其上,燃蜡烛十余炬,对结彩楼。争靡斗艳,纵士民观赏,远乡下邑来者游,通夕不绝。”

  (二)

  南宋政权偏安江南,以杭州作为临时国都,时称临安。有一年举行全国性的盛大灯会展演活动。据宋代周密《武林旧事》一书记载,当时福州选送进京比赛的花灯,“绝用白玉,晃耀夺目,如冰清玉壶,爽彻心目”。由于福州的花灯历史悠久,制作独特,所以在鼓楼三坊七巷的南后街形成了花灯一条街,故民间流传民谣:“前街买买蚶,后街买买灯。要买快来买,不买明年事。”

  众所周知,祠堂是姓氏族人祭祀先祖、寻根谒祖的重要地方,在大厅的横梁上左右吊挂大大的红灯笼。与众不同的是,这种灯笼上都写有明显的本族的郡望与堂号。人们只要看到郡望与堂号,便知这个家族姓氏的发祥地与堂号的掌故。如,姓林的灯笼上写“西河郡”,姓叶的写“南阳郡”,姓陈的写“颍川郡”,姓杨的写“弘农郡”。

  而有的祠堂大厅还挂有堂号牌匾,如姓杨的挂“四知堂”。据《后汉书·杨震传》记载,杨震曾担任东莱太守,途经留邑时,当地县令王密求见,趁晚上天黑偷偷以“以十金贿赂杨震”。杨震说:“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王密说:“夜晚天人知。”杨震说:“无人知?天知、神知、我知、你知,怎么说无人知?”遂当场把“十金”退给王密。于是,清官杨震,名震天下。后人称杨震为“杨四知”,以赞扬他的为官廉洁。

  灯,增添人们节日的欢乐;灯,给人们带来审美的享受。于是,灯也提供了文艺制作的题材。宋代王子献赞美福州的花灯:“春灯绝胜百花芳,元夕纷华盛福唐(即福州)。银烛烧空排丽景,鳌山耸处现祥光。”反映了福州灯展的盛况。清朝吴玉麟的“十里春阴迷皓月,千家灯彩涌红灯”,反映了地上花灯与天上明月交相辉映的美景良宵。福州著名女作家冰心出生在三坊七巷南后街灯市附近的隆普营。她在《童年的春节》一文中回忆说:祭灶时她会从姥姥家里得到灶糖灶饼外,“最喜欢的是花灯了,有纸的,有纱的,有玻璃的,还有挂在梁上的走马灯,手里提的金鱼灯,祖屋的所在地南后街便是灯市”。

  (刘湘如 林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