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闽都大家 >> 闽都史话

琅岐进士董和:荣封“三代中大夫”

发布时间:2018-04-28 16:13:35  来源:福州晚报

  董和,字积中,闽县琅琦(今马尾区琅岐镇下岐村)人,初会泰山,以武阶自琅琦迁郡邑嵩山。董和出身书香门第,进士世家,从小颖悟,天生聪明,7岁便通晓四书大义,13岁涉猎子史诸书,15岁从乡先生,拜御史林公文沣受春秋,攻举子业。明永乐十六年(1418)进士及第,成为琅岐董氏第三位进士。

  督赋苏州

  当时,苏州一带官吏、土豪、大族偷税漏税成风,户部无可奈何。董和到任以后,不畏权势,督赋甚严,对伪造册籍者执法如山,以罪治之,并杜绝私谒,使苏州一带贪官、土豪、劣绅不敢偷税,为朝廷增加不少财税收入。

  苏州民间走私贩运私盐成风。董和深入各处盐仓查证,发动民众举报,使走私者无处藏身,打击不法商人,民众皆如期交纳赋税。同时,取消苛捐杂税,减轻人民负担,促进当地经济发展。

  董和因督赋苏州,政绩卓著,返京之后,升迁户部员外郎。之后,皇上又命其督赋淮安。有善政,返京后迁户部郎中。

  主政齐鲁

  明英宗正统元年(1436),董和升山东参政。时山东屡遭灾荒,民众苦不堪言,纷纷流徙他乡。董公为民请命,上疏皇上请求减轻赋税,鼓励民众回乡生产,振兴家园。由于董公采取了一系列减轻农民负担和扶贫帮困措施,民众纷纷返乡,使山东人口一下子增加到45000余户,生产得以恢复,粮食连年丰收,齐鲁大地,百姓安居乐业。

  董公为官一任,为民造福。山东地方盗贼经常偷盗百姓财物,治安状况恶化,民众告状不断。董公明察秋毫,整肃治安,发动民众开展治安联防,捉拿贼首,盗匪遂绝。有一刁民,自毙幼子以诬告仇家所杀,董公断案如神,严惩诬告者。偷盗耕牛者,屡有发生,影响农民耕作,董公命当差配合村民抓捕盗贼首,严惩不贷,不少盗贼闻风而洗手不干。百姓对董公之功德,有口皆碑。

  仁义之师

  董和治理山东,大有政声,回京之后,皇上又命之为贵州左布政使。时苗族首领率边民造反,抢劫财物。朝廷命其率兵镇压,董公镇守边疆,心系边民,认为不可滥杀少数民族,要以诚待人,以理服人,团结和睦为重,促使边民守法,归顺天朝。他不辞劳苦,亲率兵民翻山越岭,冒险深入其隘,与苗族首领对言,谕以朝廷柔远之仁,以仁义之师说服其归顺朝廷,并许之以官。苗族首领见董公深明大义,以礼相待,又见其军纪严明,秋毫无犯,便归顺天朝。董公不伤一兵一卒,化干戈为玉帛,得苗地千余里,安边抚民,政通人和。边民欢呼,皆称董公之德也。朝廷闻贵州平定,董和劳苦功高,赐褒书嘉奖。

  代宗景泰元年(1450),董公致仕归,卒于天顺二年(1458)十一月望日也。朝廷念其劳苦功高,忠心耿耿,追赠布政使司,荣封“三代中大夫”。(杨东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