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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启圣与“兵之屋还民”

发布时间:2017-06-19 10:32:28  来源:福州晚报

姚启圣与“兵之屋还民”

姚启圣(网络图片)

  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耿继茂受命入闽,时任福建总督李率泰把城以东的房屋划给他安置士兵及家眷。根据史料记载,耿继茂先是圈城里的房子,然后,圈到城外,“从水部门城边起至路通桥”“复匡荷宅、柳宅”,一直圈到东门的浦下。《榕城纪闻》记载:“王兵家眷搬至本年正月未尽。”清王朝的这种安置士兵办法,给福州城东部分乡村的百姓造成了极大伤害。后来,姚启圣采取的“兵之屋还民”政策以及修洪山桥、疏浚西湖等事情深得民心,在他生前,福州的老百姓就要为其树碑。

  说起姚启圣的入闽竟然是跟耿精忠有联系的。

  姚启圣(1624~1683),字熙止,号忧庵,浙江绍兴人,清朝康熙年间政治家、军事家,收复台湾的决定性人物之一。他历任福建总督、兵部尚书、太子太保等职。康熙二年(1663年),姚启圣在八旗乡试中考中第一名,被授予广东香山知县,后“因擅自开放海禁”,被弹劾罢官。

  康熙十三年(1674年),耿精忠在福州举兵叛乱,进入浙江境内,攻取温州、台州等地。康熙皇帝命康亲王爱新觉罗·杰书率兵讨伐。姚启圣捐资募兵数百人,与儿子一起投效康亲王麾下,得以复职为诸暨知县。姚启圣“屡献奇谋,亲王甚器重之”,康熙十四年(1675年),康亲王将姚启圣的功绩上奏康熙皇帝,因而姚启圣被破格提拔为浙江温处道佥事,后随都统拉哈达剿平松阳、宣平县的叛兵。康熙十五年(1676年),姚启圣与副都统沃申、总兵陈世凯等协同平剿耿精忠,攻打石塘,将木城焚毁,斩杀众多耿军,乘胜收复云和县。

  康熙十五年(1676年)九月,清军击败浙江、江西境内的耿精忠部队,分道入闽,姚启圣为清军前锋。耿精忠见势不利,想投降,又怕不为清廷原谅,犹豫不决。这时候,姚启圣单骑进入福州城劝降,胸藏韬略,议论恢宏。耿精忠瞻其风仪,深为折服,“是殆李抱真之流,定不欺我”,遂降。耿精忠当年脱光衣服,五花大绑,到城外迎接康亲王入城。姚启圣招降耿精忠有功,后升为福建布政使。

  康熙十七年(1678年)二月,吴三桂的大将韩大任带着部下,准备投奔占据在泉州、漳州一带的郑经。姚启圣再次只身进入韩大任军营,劝降了韩大任,防止郑经势力扩大,为日后统一台湾扫清障碍。同年春,郑经用刘国轩等统兵反攻,连战皆捷,把清军主力围困于海澄。福建总督郎廷相见势不妙,请求康亲王急调姚启圣部前来增援,表示“愿以位代”。六月,清廷任命姚启圣为福建总督。

  姚启圣勤于公务,事无大小皆亲自处理。他入闽时54岁,“发浓黑,两眼如炬”,任总督后,仅3年时间,“鬓发皓白”。姚启圣除处理军务外,也关心地方行政。姚启圣力主朝廷做的一件事就是要求调回驻扎在福建的八旗军队,“及至厦门克服,请益力,终将大部旗兵调离福建”。旗兵撤离时,掳掠了两万余名百姓同行,姚启圣又以重金贿赂康亲王,请其下令“军中敢有挈归良民男妇者斩”,并出资30万两银子,赎回被掳百姓,让其回乡。当清王朝把驻扎在福建的大部分旗兵撤离后,姚启圣就把曾经被士兵占用的民房返还给百姓,这就是“兵之屋还民”。

  姚启圣在福建期间做了很多有益百姓的事情。所以,福建士工农商为他立了《总督福建少保兵部尚书姚公再造全民鸿功碑》,在这个碑里就记载了“兵之屋还民”的事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