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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山史话

1947年的福州“三二五学运”

发布时间:2017-05-21 15:28:09  来源:福州晚报

  同仇敌忾

  3月26日下午2时,福中、高工、体师、三民中学、市立中学、学院附中等6所学校的学生“为表声援,乃集合公共体育场出发游行,行列整齐,秩序良好”。路过鼓西路市警察局门前时,一部分学生欲进入,与守卫的门警发生冲突。门警竟然朝天开枪十多响,学生一度奔散,旋复整队至省政府大门口静坐请愿。

  参加游行的各校学生推举福中池泉清、张铭官,高工连标生、庄炳铃、洪乐政、高心如、王镛,三民中学张荣、蔡秉铿,学院附中郑势熊、黄玉峰、赵可鉴、郑诚等13个代表进入省政府,向刘建绪诉述当晚汽车公司南门站的事件和刚才警察局发生的开枪事件。刘建绪“表示接受要求,一俟学生方面将此事经过详情补具书面报告,即可分别依法办理”。

  随后,各校学生代表在福中开会讨论,写出书面报告呈送省政府。其中,提及汽车公司应负责受伤同学医疗费及三年休养费;依法严办汽车公司凶手,并改该公司为公营;依军法严惩帮凶的警员和任意开枪射击的门警等要求。

  3月27日,各校学生的声援或慰问活动持续不断。如三一、英华、华南附中等校学生2000余人,整队至福中表示声援。又如,福建学院及附中、师专及附中、医学院、格致、光复、英华、华南、三民、三一、市中、高助、高护、高工、高商、福商、市商、林森县商、林师、体师、家职、陶淑、扬光、文山等学校各派代表,先后携带鲜花、礼品到福中或省立医院慰问受伤学生。

  省政府收到学生的书面报告后,于3月27日以《训令》形式批复福中校长转全体学生:“查本市复兴福峡汽车联营公司发生与学生纠纷一案,据学生代表及各方调查报告,真相已明,规定处理办法如下:一、汽车公司员工素欠训练,此次肇事不无责任,应向学校道歉,对受伤学生陈昭弼医药费,并应优予赔偿,其殴辱学生之员工,由本府查明押送法院办理。二、制止失当捕殴学生,及未奉命令时对空开枪之员警,由本府押送法院究办。三、汽车公司应候洽请交通部改为公营。四、汽车站、警察局所损失伤害,由本府查核办理。五、汽车站员工及警察局员警,嗣后对学生务须爱护,不得再有类似情事发生。”

  3月27日下午,省会24所学校的学生代表在福中召开联席会议。部分代表“对省府训令完全接受”,但大部分代表对刘建绪如此顺从学生的诉求深感疑惑,对该训令存在含糊其辞之处不大放心,唯恐其中有诈。最后决定,“将训令中各项诺言,再加指出具体办法,拟于二十八日上午派代表五人向刘主席请示”;28日继续罢课,“静候政府处理”。

  事实上,刘建绪处理此次学运的态度超乎寻常,是有其原因的:

  第一,中共闽浙赣区委及其领导下的城市工作部和福州第一市委十分重视这次学运,各级主要领导人直接参与具体的指导工作,“积极引导群众的正义斗争,汇入全国人民反对国民党反动统治的民主运动的洪流中”。中共中央也曾发出指示:“福州学生因反对蒋政府警察殴捕学生,师生千余人在我领导下包围警察局……此事已传至各地,望发动平津港穗及海外华侨学生声援。”此时,福州学运汹涌澎湃,加上全国各地纷纷声援,给刘建绪造成巨大压力。

  第二,刘建绪出于主客观多种因素,已经萌生退意。他希望在福建局势较为平稳的情况下退出,让人们能给予“急流引退”的好评价;而不是相反,使人们误以为是“落荒而逃”。他认为:“这一年以来,各地学生不断地闹着风潮,而我们福州学生却能弦歌不断继续致力于书本的工作,这实在是一件值得欣慰的事。然而青年学生的感情毕竟是奔放的,行动毕竟是勇敢的,稍受一点刺激,总容易发生激烈的反应。”所以提出:“我们处理的方法,就必须非常理智,十分谨慎,否则容易造成不幸的后果。”

  第三,汽车公司虽说是私营,但其创办人及后台老板沈觐康曾是军统头目且担任过厦门市警察局长,在军警特界有很厚的根基。该公司雇佣一批原警特和黑社会人员,经营作风极差,任意罚辱乘客现象时有发生,市民对此极为不满。《中央日报》(福建版)发表社论也指责:“汽车公司不断地与各方乘客冲突……则公司方面对待乘客的态度必须根本改变。”至于充当国民党当局打手的警察,平时贪赃枉法、欺压百姓,更是声名狼藉。刘建绪将学生的行动定性“为他们被殴的同学主持公道”“基于正义的呼声,现在已经赢得社会广泛的同情”。所以,他决定向学生的运动让步而惩罚“残暴行为”的汽车公司和警察局,企望能在退位后给人们留下一个较好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