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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

发布时间:2017-02-13 16:06:56  来源:福州晚报

  正月十五,为元宵节,也称上元佳节。福州城元宵赏灯的节俗始于汉代,到了唐代,福州地区已成为全国盛行花灯活动的城市之一。宋代的花灯制作之精良被列为京都灯市的上品。《武林旧事》记述入京的福州灯展,“纯用白玉,晃耀夺月,如清冰玉壶,爽彻心目”,被评为第一,因而有“灯品至多,苏、福为冠”的美誉,如橘灯、菜头灯、莲花灯等,形态别致,色泽鲜艳,独具地方特色,引人注目。

  元宵夜观灯,以农历的正月十三、十五两日最为热闹,自宋代以来,十里灯街,“沿门悬灯,通宵游赏”,家家户户张灯悬门,通明透亮,充满着喜庆祥和的气氛。

  旧时,历任太守州官每逢元宵,都倡导大闹花灯,官民同乐。也有官员不恤民情,施加重负。如北宋元丰年间,福州太守刘瑾,为了赏灯,下令不论贫富,每家捐灯十盏。寓居郎官巷的诗人陈烈,愤然题诗于鼓楼:“富家一盏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盏灯,父子相对哭。风流太守知不知?犹恨笙歌无妙曲。”刘瑾知道后,再也不敢苛求家家户户点那么多的灯了。

  元宵不仅有辉煌的南后街灯市,还有鳌山盛景。当然,摆得起鳌山的,只有官府和大户人家。摆设鳌山,或在大厅,或在后花园,或在门口街旁,以人工巧制的花灯为主,辅以亭台楼阁、花木禽兽等。有诗赞曰:“春灯绝胜百花芳,元夕纷华盛福唐;银烛烧空排丽景,鳌山耸处现祥光。”元宵,城门开禁,鳌山向外开放,许多郊外人家涌入城里观赏。“游人士女,车马喧闹,深夜乃散。”足见当时的热闹景象。

  “亲家舅送灯”是福州地区传统习俗。女儿出嫁后,在正月初十至元宵节之间,娘家要买灯让亲家舅送去,第一年送的是观音送子灯,第二年送孩儿坐盆灯,第三年送状元骑马灯。如果一年还没生,就另加一盏橘子灯。因福州话“橘”与“急”同音,意思是催促快生“麟儿”。亲家舅送灯路上,后面有小朋友跟着用福州话唱道:“亲家舅送灯,亲母带身(怀孕)。亲家舅扛门杠,爱吃亲母花生糖;给亲母摔一摔,加流(滚到)粪桶角;拾一粒瓜子儿,滴头(一直)嗑嗑不了。”清代著名诗人杨庆琛榕城元夕《竹枝词》赞曰:“天赐麟儿绘彩缯,新娘房子霞光增,宵琛欲把宝钗卸,又报娘家来送灯。”当时送灯盛况可见一斑。(林恩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