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 >> 闽都大家 >> 闽都史话

福清唐代宰相翁承赞与“皇棍”的故事

发布时间:2016-12-21 15:14:37  来源:福州晚报

  翁承赞,字文饶,福唐县(今福清市)光贤里(今新厝镇)人。唐乾宁三年(896年)举进士,被选为探花。后任京兆府参军,累官左拾遗、户部员外郎、谏议大夫、福建盐铁使等职。天祐元年(904年)、后梁开平三年(909年),先后两次回闽册封王审知为琅琊王、闽王。

  唐天复二年(902年),翁承赞看到福建各地麻风病人众多,流散在各个地方强行乞讨,成为社会的危害,便向皇帝提出设立“养济院”的主张,随即得到恩准,于是在他的家乡新厝镇漆林村进行试点,受到众乡亲的交口称赞。此是后话。

  话说翁承赞选为探花后,迟迟不敢请旨回乡。有一次,皇帝疑惑地问他:“你现在已是探花,本应该早日衣锦还乡,为何迟迟不请旨呢?”翁承赞跪曰:“臣不敢!”皇帝再问:“此话怎讲?”

  翁承赞慨然说:“我的家乡乞丐和孤老甚多。凡遇喜丧之事,人们都要先向孤老院交钱买‘孤老票’。稍不满足,头目就会发动乞丐、孤老上门围堵骚扰,搞得人心惶惶。我虽是探花,无奈家中贫穷,实在无法支挡这帮人的花销和折腾,这就是我不敢请旨回乡的原因。”

  皇帝听了之后,说:“你不必多虑,朕赐你两根红色的皇棍,代表朕的旨意。再派钦差随你返乡省亲拜祖便是。”

  翁承赞喜接圣旨,手捧两根皇棍,震天的锣声开道,风风光光地回到了漆林村。乡亲们听说探花回乡省亲,纷纷前往迎接。很多乞丐和孤老也赶去凑热闹。

  翁承赞说完一番感谢的话语后,随即拿出皇棍,并展开谕旨宣读:“今后卿之家乡四邻禁止乞丐孤老等强行卖票讨乞。违者,皇棍重责不饶。”从此,漆林村乃至全福清再也没有发生乞丐和孤老骚扰乡人的情景了。

  明崇祯元年(1628年),光贤里人、东阳县令郑为,特地在翁承赞的家乡勒碑以志纪念,该碑至今仍存。